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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的备注栏你会填写吗?

2021-05-01 开票软件 0人已围观

摘要:错误情况:不少建筑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这一应税行为时,通常认为备注栏无需填写或者忘记填写,而在开票时只将金额、税率等填入对应栏次,殊不知此类行为已经违反了发票开具...

错误情况:不少建筑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这一应税行为时,通常认为备注栏无需填写或者忘记填写,而在开票时只将金额、税率等填入对应栏次,殊不知此类行为已经违反了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
 
  正确开具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此外,企业在发生不动产租赁行为时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也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在销售不动产时,企业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票点云小编下面将指出的几种发票错误开具类型,不仅会造成发票退回,严重的还将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哦!大家一定要认真学起来,不要开错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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